湖南农业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
实施方案
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,建立健全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,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》(国人部发〔2006〕70号)、《<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>实施意见》(国人部发〔2006〕87号)、《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国人部发〔2007〕59号)文件精神,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(试行)>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08〕11号)、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<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>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〔2011〕75号),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、义务教育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湘人社发〔2011〕97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,按照“统筹规划、分步实施、稳步推进、不断完善”的总体思路,逐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符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,努力营造职务能上能下、待遇能高能低、人员能进能出、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,激发各类人员工作的主动性、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,促进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各项工作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基本原则
1.科学设岗,统筹兼顾。从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,根据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,统筹兼顾各级各类人员结构现状,确定岗位总量。按照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,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。
2.突出重点,优化结构。以教学科研岗位为主体,向一线教学科研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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